春节期间,莱芜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有力措施,精心安排部署,加强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。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,市场秩序良好,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。
为保障节日群众饮食用药安全,节前,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先后组织开展了先后开展了猪肉、禽类产品、调味品、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行动,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排查整治隐患,对承担年夜饭的餐饮单位实施备案管理。对群众关注、节日消费量大的19个类别的食品实施专项抽检,共抽检145批次样品,经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8批次,合格产品137批次,合格率为94.16%。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,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采取措施,责令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及时下架、召回。同时,强化应急值守,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,健全节日市场预警机制、快速反应机制和举报投诉机制,切实做到早发现、早处置。